“水”专家建言西部干旱地区试点调整“阶梯水价”

09.03.2021  22:52

  (两会访谈)“”专家建言西部干旱地区试点调整“阶梯水价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魏建军)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刚表示,建议西部干旱地区试点调整阶梯水价和基本保证水量以外水价不计入CPI指标考核。降低阶梯供水第一阶梯的水量,以保证基本用水水量。

  对此,王刚具体解释说,每户每月4--6吨(需要根据实际调研确定),价格保持现有水平不变甚至更低,保护低收入人群利益。提高阶梯供水水价第二、第三阶梯价格,第二阶梯10元,第三阶梯20元。(建议价格由于没有数据支撑,只是数量级的建议)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

  “自来水价格过低影响整个产业发展,造成水资源浪费。”王刚称,自来水价格的向上调整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恰恰是政府在自来水价格决策过程中最大的束缚与顾虑。稳定物价水平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决定了政府定价决策时要将物价水平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他认为,不合理的自来水价格政策,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在过低的价格水平下,居民(尤其是高收入居民)会“无节制”地使用自来水,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资源可持续使用,但低于成本或明显不获利的价格,不会激励自来水生产企业改善设备,以此达到改善水质的目标,收入减少导致必要支出延迟,导致设备更新不及时,难以保证供水水质。

  当然,不合理的自来水价格,也会增加部分地方财政对供水事业的补助压力,不能刺激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收入减少造成财务危机,难以支撑设备更新改造和长期稳定运维,水质下降。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在当前一些地区,由于水质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居民出于安全因素考虑,通常会采取一定的净水措施,如:购买桶装/瓶装直饮水、安装净水设备等,减少了对自来水的需求。

  这部分支出大大高于使用自来水支出,反映了居民对于水质改善具有支付意愿和能力。自来水水质改善后,居民不再需要采取额外的净水措施,降低了这部分的消费支出,并可以将部分支付能力转移到城市自来水价格上,此时反映在居民对自来水需求上表现为用水需求增加。

  但调查发现,水质改善后的水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并不显著,高收入人群对水质改善后的水价上涨额外支付意愿不敏感,因此政府可以不必过于担心调高水价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王刚表示,上调幅度小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总消费支出的增加,侧面反映了现行的低水平水价弱化了居民节水环保意识,难以对居民产生节水激励。在不同收入的居民之间,收入弹性也有所不同,收入越高弹性越高。说明相对低收入群体而言,高收入群体有能力负担更高的水价,获得更优质的水质。“让高收入、高需求群体支付较高费用。

  因此,合理的水价政策,在满足基本用水量的情况下,还能达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激励供水企业提升水质,保证供水水质;排污量减少,对保护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城市水价改革如何支撑水质改善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水质改善的自来水价格管制优化政策亟待落实。

  王刚还建言,国家支持甘肃完成供水企业补短板,完善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供高品质水质服务,满足高需求群体的要求。(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