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奋斗目标

16.07.2015  12:31

 

  “十三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重解决违背生态文明理念,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科学提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奋斗目标。建议:

  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要使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真正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环保权重,强化指标约束。考核要全面公开民主,引入生态环境满意度民意调查,既考核“显绩”,又考量“潜绩”。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使决策失误、严重渎职与违法违纪的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把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摆上重要位置,加快建设美丽城市乡村。紧紧围绕城乡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抓好源头防控,整治违法排污,推动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治理运行机制。加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及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污染防治技术推广。

  把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工程抓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发展可再生能源;稳妥有序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坚持以发展生态经济为统领,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号召绿色低碳出行,推动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人们自觉行动。(张基尧  作者为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