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16年省批第一批)

07.04.2016  11:07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我厅对甘肃省政务大厅受理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 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 4 7 日至 2016 4 13 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邮      编:7300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09

 

       

附件信息: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2016年省批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