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立“十项制度”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王刚)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一目标,打造“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日常配合、收监执行、刑罚终结”五个一体化,形成“联席会议、法律服务、延伸帮教、联合回访、特困帮扶、融合共建、常态训诫、互派挂职、共享信息、无缝衔接”十大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监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1月1日,在兰州市司法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上,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李建成就全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亮点进行了介绍。
据李建成介绍,为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我省建立了“十项制度”,分别为: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为监狱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刑罚执行、民事纠纷、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建立健全延伸帮教机制,司法局经常组织民政、妇联、社会慈善机构、各大院校专家进监开展帮教活动;建立健全回访机制,定期联合公、检、法、监狱等部门对重点社区服刑的罪犯进行回访和联合回访,做好回访评定工作;建立健全特困服刑人员家庭帮扶机制,在未成年子女失学、家庭婚姻关系危机、父母无人赡养、生活困难家庭等情况下,协调民政、卫生、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给予一定的帮扶;建立健全融合共建机制,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形成支部互帮、互助、互学,发挥监狱戒毒监所心理咨询师团队优势和司法局贴近群众优势,形成大融合,推动大发展;建立健全常态训诫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训诫或集体训诫;建立健全互派挂职机制,加强监狱、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互相的挂职锻炼,形成有效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及时通报情况,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病、残)罪犯、刑满释放(病、残、亡)罪犯实施无缝衔接,采取领导挂帅、靠实责任、主动衔接、多方协调、密切配合的方式,解决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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