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通渭:未建立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应有补偿?
14.08.2014 10:05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未建立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应有补偿?
通渭县读者高洁询问: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有1年半了,但是老板却迟迟不签订劳动合同。最近老板告知我不要再来单位上班了。请问,这家公司是否应该为我补偿?
记者连线高全斌律师答复:高洁在该公司上班已经1年半,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她与公司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14.08.2014 10:05
甘肃敦煌15岁少年勇救落水祖孙 见义勇为成同学榜样
中新网兰州5月23日电 (张晓亮 马飞莉)“我甘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