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交警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制度

21.03.2016  07:40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行力,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3月10日印发《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约谈坚持“一岗双责、实事求是、严格公正、权责一致、分级负责、依法依纪”的原则,明确了约谈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约谈根据内容和性质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其中,需要了解情况、传导压力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工作约谈;需要整改落实、提醒改进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需要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告诫约谈。此外,《制度》还就约谈情况通报、约谈问题整改、约谈督办问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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