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的通知

16.02.2016  17:54

甘建函〔2016〕49号

各市(州)建设局、扶贫办,兰州新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户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的要求,根据建设部村镇司、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的通知,请各市(州)建设局和扶贫部门抓紧对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确保精准到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州)建设局要会同扶贫部门,对照相关政策要求,以县为单位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将所有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的危改对象全部录入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并标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标注方法请参考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标注说明”。

二、各市(州)建设局要会同扶贫部门制定市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原则上三年完成、一年巩固的要求,力争在2019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总户数应与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核实标注的总户数一致。

三、请在2016年2月20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表盖章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行业扶贫处。

附件:        市(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年度

计划表(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