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两年内建成贫困村果蔬保鲜库975座

26.07.2018  09:08
原标题:我省两年内建成贫困村果蔬保鲜库975座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省有果蔬保鲜库需求的48个贫困县846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975座;209个贫困村购置移动保鲜库,有效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村,实现对有需求贫困村的全覆盖。果蔬保鲜库建设分两年完成,2018年完成70%以上,2019年全面建成。

意见》指出,紧紧围绕果品和蔬菜两大特色产业,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有带动能力的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按照每个有需求的贫困村至少建设1个保鲜库的要求,在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实现保鲜库对果品和蔬菜产业有一定规模贫困村的全覆盖。

意见》明确,新建果蔬保鲜库的库内净储藏能力,需达到或超过市县申报、省财政补助下达的建设规模。保鲜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鼓励移动保鲜库建设主体自主选择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果蔬保鲜库建设材料由业主选择,制冷机组、制冷量、制冷工质、蒸发器、电源、总装机功率等符合相应库容规模的技术参数要求,用电、用水、通行方便,建成后当年投入使用。

意见》指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果蔬保鲜库建设。新建果蔬保鲜库100吨补助10.5万元,最高补助37万元。果蔬保鲜库建成后,经县级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由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经营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意见》明确,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的移动式冷库或厢式冷藏车补助1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可以折股量化到贫困户,也可折股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移动式冷库或厢式冷藏车可以委托贫困村合作社经营,也可租赁有关物流公司经营,租赁的方式和分红比例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