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11.11.2015  12:27

近日,嘉峪关市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会议认为,《准则》是适应从严治党最新实践需要的理论成果,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也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处分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是从严治党的一把戒尺,也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适时修订《条例》和《准则》,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共产党员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全面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认识和理解。作为基层执法部门,首先要端正顶层领导的职权意识,才能以上率下,有条不紊的服务环保工作。二要全面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将党纪党规挺在前面,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在是非面前善辨真伪,遵从职业道德、严格履职用权、遵守政治纪律。在《条例》施行前,认真学习,对照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腐败的苗头无处发芽、无处生根。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市的环境现状和具体环保工作,对全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论述做了深入解读,明确了今后环保业务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嘉峪关市环保工作将继续综合施策、协同努力,着力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提高环境质量。(嘉峪关市环保局 赵晓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