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文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 “两个责任”成为督查重要内容

27.04.2015  13:33

  从4月13日开始至30日,文县纪委抽调审计部门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及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乡镇和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该县纪委为了提高督查效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围绕督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书面汇报材料。同时要加强与督查组的协调配合,寻找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靠实责任,明确目标。 督查组要按照督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督查组要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把注重实效、找准问题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职尽责,防止督查工作流于形式。督查组成员要按照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乡镇督查组一律在乡镇大灶就餐,不准饮酒,县直单位督查组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严肃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结束后各组及时总结被检查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