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纪委对县残联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30.09.2016  02:04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崇纪发〔2016〕50号)要求,9月27日上午,县纪委副书记张转珍带领督查组成员一行三人,对县残联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重点对县残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全县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了解,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后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查组就今后进一步如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和形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力度,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责任抓在手上,把党纪党规立起来、树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纪律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十条规定精神。三是要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运用“四种方式”,坚持抓早抓小,要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来源:崇信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