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

26.11.2014  15:01

11月21日,庆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漪主持召开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政府副市长白振海在工交口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富生宣读了局党组《关于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就市直环保系统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安排;市局规划环评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发言。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漪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既是一次党组扩大会,也是一次集体约谈会,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要清醒认识环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目前,环保部门还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作风不过硬、廉洁意识不强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二是局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积极主动带头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做好传导责任的表率。 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增强责任意识上作表率;要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在抓好责任落实上作表率;要从严治局,从我做起,在严于律己上作表率。 三是抓好对环保五项权力的约束,进一步构建完善环保部门监督体系和办法。 针对环保行政审批权、执法处罚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人事任免权,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办事,讲原则,不谋私利,保护好干部,对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责。(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