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院“四措并举”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09.10.2014  16:33

        今年来,康县院立足全县工作大局,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出发,采取四项措施,依法查处了12案20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人,科级领导干部3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发掘经营线索,严查涉农犯罪。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已成为康县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灾区”,康县院紧紧围绕发案率较高的各涉农部门,展开一系列的初查,取得一定实效。自侦部门秉承“谋定而后动”的思想,把初查做细做足,以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同时,设立乡村预防联络员,收集案件线索。
        二是注重优化侦查方法,确保案件质量。从书证入手,查清犯罪事实。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生活习性,就案论案制定周详的侦查方案,把握正确的侦查方向;从审讯着力,固定犯罪证据。重视资源整合,增强侦查谋略运用能力,把握好审讯技巧和力度,给犯罪嫌疑人做好心理疏导,使其自愿、积极地配合侦查工作;快侦快捕,防止隐匿、伪造证据。一方面迅速对初查信息指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避免犯罪嫌疑人隐匿和伪造证据,增加突审的难度;另一方面培养办案干警的保密意识,确定案件线索专人专管。 
        三是注重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实行“侦查一体化”,构建大自侦格局。“案多人少”一直是阻碍自侦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针对这一矛盾,康县院整合反贪、反渎部门的侦查精锐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打造了一支能战斗,敢碰硬、和谐共进的自侦队伍,构建大自侦格局。建立横向沟通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及时与县纪委沟通案情,实现资源共享,建立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主动积极配合市院开展自侦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必要时依靠市院力量,排除干扰和阻力,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四是注重深挖涉农案源,打击窝串案件。根据涉农案件发案特征,找准涉农案件“三个点”。立足工作实际,找准涉农案件切入点,紧紧结合检察干警驻村帮扶、乡村预防联络员深入乡镇走访活动的机遇,及时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找准阻碍新农村发展的瓶颈和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热点问题,深入摸排线索,确立办案切入点;重点关注民生领域,找准涉农案件突破点,突出查办“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支农惠农政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分析总结办案经验,找准涉农案件结合点,坚持查办案件、“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相结合,宣传检察机关自侦职能、刑法关于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有关规定,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