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院“三举措”着力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2014年来,康县院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落实“政策为民,项目扶民、资金助农”目标,不断探索与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便民信息平台、组建便民服务队伍、深化三个专项行动,保障和促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
康县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始以来,该院党组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大局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微信公众信息平台,打通便民服务的信息通道。一是建设检察信息平台。开通了“康县检察”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在惠农富民方面的新举措、新动向等重要信息、工作动态,发布国家惠农惠民政策,分享新农村建设实况信息,反映民情民意。二是要求全员关注。要求全院干警、全县21个乡镇党政负责人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联络)室联络员,关注“康县检察”和“陇南康县发布”公众微信,并在朋友圈、同学圈、老乡群和各种工作微平台,转发分享新农村建设信息和工作动向,通过平台即时了解康县新农村建设新动向和民生事实办理情况,助推涉农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三是注重信息互动。为提高涉农工作服务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在微信、微博平台上公布了检察机关信访监督电话,方便群众随时举报、反映和咨询有关涉法涉诉问题,并安排专人对平台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平台及时答解群众诉求,实现零距离服务,及时转办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提高为民服务实效。共受理影响乡村建设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件,立案查办16件27人。
为切实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康县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点,强化培养力度,着力提升队伍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设立领导小组。康县院党组在深入调研、充分座谈酝酿的基础上,研究成立了“助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纪律要求,强化了工作管理。工作组由一名副检察长为组长,下设工作服务办公室,确定乡镇检察室主任和具有乡镇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法律业务知识娴熟的干警为具体工作人员,聘请的检察联络员为辅助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培训学习。针对干警农村工作经验的不足,院党组着力加强工作组成员的岗位培训,要求工作组成员充分认识到群众工作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全面学习涉农法律知识和涉农惠农政策,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和方式,做到对政策和法律精准掌握,灵活运用,关心群众的期待利益诉求,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为群众解疑答惑,合法合理灵活解决群众问题,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涉农检察新要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法法治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出成效。三是加强驻村督导。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三室三员”网络平台,强化驻村监督,每个驻检察室干警包抓一个乡镇,定期下乡开展工作,指导检察联络员工作,确保为民富民工作常态化。工作组成员实行每天轮流值班按时交接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问登记、转办、督办,确保群众法律诉求及时解决,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开展。
该院依托“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平台,全面深化“双联”行动,着力构建和探索服务新渠道,强化监督力度,促进阳光政务,推进以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农项目顺利实施。一是保障涉农项目顺利实施。依托“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把5个涉农项目确定为联系对象,挂牌设立了检察联络室,开展对接服务,全面走访调研企业项目运营状况和发展困难,对项目建设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办理手续拖拉不办,吃拿卡要的行为以及破坏美丽乡村建设的犯罪进行了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了康县茶博园区2000多亩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武阳公路移动通信电线杆迁移问题、王坝杜种园土地流转手续问题等12个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困难,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促进惠农项目和资金有效落实。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监督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政务村务公开、公开公示等机制作用,建立了一套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客观真实的反映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中的资金总额、实施标准、资金拨付等情况的台帐,促进政务村务阳光运行,监督各实施主体及时公开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情况,确保建设资金落到实处。三是着力推进扶贫攻坚行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出发点,深化“双联”工作,着力破解乡村发展难题。该院党组认真研判制定精准扶贫计划,破解三农发展中遇到的技术、资金、项目、销售和法律服务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科技下乡送技术服务、协调解决农户项目贷款难、争取项目、解决农户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先后共协调整村推进项目、寺台村至杨河村桥梁项目等项目8个,项目资金达446万多元,着力改善了乡村基础设施面貌,对3个养殖专业户申报立项,列为帮扶重点,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