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工商局查处销售特大假冒服装案

17.12.2014  18:17

柒牌服装全场1折起”、“降价风暴,品牌服装大甩卖”!当这样的广告赫然矗立在经过厂家授权的特许加盟店和闹市区时,你会对这样的宣传怀疑吗?

不久前,正是因为几幅这样的广告,康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执法人员敏锐铺捉案源信息,慧眼识假,周密部署,快速出击,成功查办了一起不法商家采取将真假名牌服装同时销售,让消费者者和执法机关真假难辨的恶劣手段大肆抛售两种国内知名品牌服装大案,其数量之大,涉案金额之高,为该局建局以来所罕见。

2014年9月22日,康县工商局经检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康县县城南街“柒牌”专卖店和中街康县新华书店临街1楼出租门面门头悬挂喷绘“柒牌服装全场1折起”等字样几幅广告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正常情况下,国内知名品牌服装一般进价均在标牌价5折左右,这样低廉的价格,服装是正品吗?一连串的问号聚集在执法人员的心头。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当即以检查证照的名义对两处经营场所展开了了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中,凭着丰富的专业技能,执法人员发现两处经营场所经销的部分“柒牌”、“利郎”服装存在其服装吊牌标注商品名称、货号、色号等内容与服装上标签、洗水唛标注商品名称、货号、色号不一致,同一货号服装吊牌标注价格不同,部分服装吊牌标注内容字迹模糊,服装拉链、纽扣做工粗糙等情形。因现场两品牌服装数量巨大,粗略估计有数十万之多,为慎重起见,执法人员没有贸然行事,而是将上述服装涉及商标标识多处部位秘密拍照带回了分局。

回到分局后,执法人员经过多番周折,终于艰难地与“柒牌”、“利郎”服装取得了联系,将检查现场拍摄的上述服装及服装标签、吊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委托商标权人初步鉴定,两厂家很快回复为假冒两厂家服装并要求该局查处。因案情重大,现场处置复杂,急需大量执法力量支援,分局领导第一时间立即向党组书记、局长李国荣同志作了专案汇报,李国荣同志高度重视,根据分局领导建议,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查处工作。2014年9月24日8时30分,李国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局领导、经检分局、城关分局、消保、市管等单位(部门)人员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成立党组书记、局长李国荣为总指挥,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志新为副总指挥,经检分局局长任海平同志为现场总指挥的专案指挥部全力保障案件查处工作,将抽调的15名执法人员分成现场检查、现场清点、数量登记、执法文书、整理装运4个小组,责任到组,岗位到人,认真细致,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求参加行动的所有执法人员立即关闭手机,全体人员一律集中在四楼会议室待命,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以保证执法行动绝对保密。9时许,现场蹲守人员发回两处经营场所已开门营业的信息后,随着李国荣同志一声令下,15名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赴两处立即展开现场执法工作。虽然才早晨9点多,但现场已是异常火爆,前来选购服装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止营业,对所有两品牌服装全部予以查扣。因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现场处置从早晨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半近4个半小时才结束,共查扣涉案服装两品牌2165件(套、条),此时,参加行动的执法人员已是饥肠辘辘。期间,党组书记、局长李国荣亲临现场指挥协调,鼓舞士气。

行动结束后,执法人员马不停蹄,分成几个小组对所有涉案人员展开突击询问(调查),经查,当事杨某某自述于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在江西永丰县利郎专卖店、贵州镇远县利郎专卖店、湖北巴东县利郎专卖店、湖北建施县柒牌专卖店、四川南充市蓬安县柒牌等专卖店以吊牌价1折、1.5折、2折不等的低价收购上述专卖店两品牌服装; 2014年8月23日,当事人来到康县,以每月3000元的租金将康县城关镇南街原“柒牌”男装店门面短期租赁,用于销售当事人在外地低价收购的柒牌、利郎服装,同时将该店内剩余的吊牌价13万元左右,实际收购价4.05万元的柒牌服装收购销售。同时,当事人于2014年9月以每月8000月的租金租赁康县城关镇中街新华书店临街1楼门面一个月销售上述柒牌、利郎服装。

经执法人员多方协调,2014年9月29日及2014年10月14日,“柒牌”、“利郎”厂家分别派出技术鉴定人员现场逐一对上述查扣710件(条、套),吊牌价921976.00元,折扣实际售卖价244391.34元柒牌服装和1455件(条、套),吊牌价1232372.00元,折扣实际售卖价352104.60元利郎服装进行了鉴定,并分别于2014年10月7日及2014年10月24日向我局出具了上述两品牌服装《鉴定报告》,鉴定111件(条、套)、吊牌价91031.00元,折扣实际售卖价31932.42元柒牌服装为正品, 599件(条、套),吊牌价830945.00元、折扣实际售卖价212458.92元柒牌服装为假冒商品,侵犯了商标权人商标专用权。鉴定属于正品利郎服装296件(条、套),吊牌价194632.00元、折扣实际售卖货57985.78元,假冒利郎服装1159件(条、套),吊牌价1037740.00元、折扣实际售卖货294118.82元。上述服装共计1758件(条、套),吊牌价1868685元,折扣实际售卖货值506577.74元,服装为假冒柒牌、利郎公司商标产品,属侵犯柒牌、利郎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该案同时涉及内服装著名品牌,且涉案金额巨大,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案件办理期间,福建柒牌集团有限公司向该局致函请求该局严厉处理杨长青销售假冒柒牌产品一案并向该局提交了商标侵权赔偿行政调解请求,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保护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维持行政调解的可能性,该局积极主动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达成由该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共识。

目前,该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假冒柒牌注册商标服装599件(条、套),假冒利郎注册商标服装1159件(条、套),共计服装1758件(条、套)并罚款人民币506577.74元的行政处罚,并已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