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

28.03.2017  16:21

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带队,分别对白银、金昌、平凉、陇南四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委托其他10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将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重点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深入推动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5个方面进行执法检查。3月20日至2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玉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祁永安带队,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红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平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要求所到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应加强对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