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持续加强全市汽车销售4S店危险废物监管

08.09.2015  16:53

近期,嘉峪关市环保局对全市汽车销售4S店环评手续、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检查发现,全市多家汽车销售4S店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制作废矿物油产生、收集、贮存台账,未在废矿物油产生、收集、贮存点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未建有专用密闭贮存库,部分4S店现场有废矿物油溢撒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执法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求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立即停止运营;二是要求废矿物油管理不规范的4S店限期整改;三是要求现场有溢撒废矿物油等现象的4S店立即将溢撒的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四是要求矿物油必须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集中处置。(嘉峪关市环保局 赵航、尤兴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