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应急中心对“十•一”国庆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0.09.2014  18:29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为全面做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全省环境安全。省环境应急中心对“十·一”国庆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全面部署,保障环境安全。通过下发文件,电话联系等方式,要求各地高度认清节假日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十一”期间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要求节前对本辖区内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事业单位、饮用水源地、沿江沿河、重点区域流域及水源地上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制度,严格应急值守。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是严格履职,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信息报告和节假日期间信息“零报送”制度,坚决杜绝不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五是做好准备,及时实施响应。要求各地根据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预警机制,保障通讯畅通,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实施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