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情况需自救更需互救

21.08.2014  05:08

    18日,上海地铁2号线上一名外国乘客在座位上晕倒,周围乘客无一相助竟仓皇逃窜,引起前后3节车厢乘客惊慌,蜂拥冲出车门,甚至摔倒。

    在老外晕倒,3节车厢的乘客10秒钟逃离车厢的消息见诸报端外,我立刻想起今年二月份同样发生在地铁站的深圳女白领猝死,躺在地上50分钟的惨剧。同样是晕倒、同样是周围人的冷漠,所幸的是,上海地铁中的老外最后苏醒。一场虚惊之后,乘客的过度反应和冷漠引发潮水般的质疑和批评之声。而设身处地一想,如果自己也在地铁中,在面对“出事了”的呼喊时,能否冷静应对?在面对有人晕倒时,能否自救并且和车厢内乘客互救呢?

    乘客的过度反应其实是可以理解的,近年来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事件频发,就在20日8时40分,山东烟台龙口1路公交车在行驶中被人故意纵火,造成多人烧伤,1人死亡;而这样的恶性公共安全事件如贵州、厦门等地的公交纵火案,宜春公交砍人案,都给不少人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在社会治安并未根本好转之前,乘客集体逃离车厢带来的蝴蝶效应,或许会被认为是盲目的“羊群”,但真出现上述恶性事件,逃离也不失为自救的办法。

    然而,在遇到公共事件时,公民绝不能仅仅是逃离。我们可以要求政府、公共交通运营公司提高安全等级,加强安检,可以要求事后为公共交通配备安全员,但在面对突发问题时,个人更应有一份冷静和责任。山东招远杀人案之所以被人诟病,就是因为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当时麦当劳里面的顾客和员工无一人真正伸出有效援手,才导致一个美丽的生命凋谢;与此相反,在宜春公交车砍人事件中,同样是面对暴力伤人,宜春两名最美少年挺身而出,才避免了惨案的发生。个体的作为与否,产生的结果也是天壤之别。

    乘客对突发情况的过度反应一方面是因为缺乏安全感,另一方面也是公共责任和公共意识的缺失。美国加州大学人类学家阎云翔先生在其《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说,中国社会的个人原子化运动已经到了一个危险边缘,社会凝聚力几乎丧失。这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面对灾难时,首先想到且坚决执行的就是自救而非互救。我们见过太多急切自救、盲目跟风导致的如拥挤、踩踏、推搡、摔倒等次生灾害的惨剧。因此,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呼吁政府对公共安全的保护,更呼吁个人公共意识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