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意见 个人购低碳产品和服务将获政府补贴
原标题:我省出台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意见,将从四方面部署
个人购低碳产品和服务将获政府补贴
中国甘肃网1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激励机制、科技支撑、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将对购买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补贴,同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意见》解读
2020年GDP二氧化碳排放
较2005年下降42%
根据《意见》,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是,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顺利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2%左右,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任务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控制工业、农业、交通、城乡建设、商业和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加强铁路、航空运输低碳管理。
积极适应气候变化重点任务是: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项目;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设施建设,加快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建设进度,在甘南等地建设山地拦蓄融雪性洪水控制工程;提高农业与林业适应能力,严格控制新开垦耕地;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探索建立对气候变化敏感疾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公众信息发布机制。
2020年争取2—3个城市
列入国家低碳试点范围
《意见》提出,广泛开展低碳试点,到2020年争取2—3个以上城市列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范围,建成5家左右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并创建30个低碳商业试点、10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试点。实施减碳示范工程,“十二五”时期在全省范围内优先推广低碳空调、冰箱和电视以及带有低碳标识的平板玻璃、通用硅酸盐水泥和电动机等产品。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在甘南、河西等重点地区选择常年和季节性沼泽地、盐沼地、湖泊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试点工程。实施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建立甘肃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与人体健康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气候变化敏感行业的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六区”要降低碳排放强度
推动低碳能源开发应用
《意见》明确,要完善区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在兰州—白银和天水—成县、徽县2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和酒嘉等4个省级开发区域,坚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降低经济发展的碳排放强度,大力推动天然气、风能等低碳能源开发应用。农产品主产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一带三区”要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限制进行高强度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
对购买低碳产品及服务
的消费者提供补贴
《意见》强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抵销机制。鼓励拥有先进低碳技术的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选择碳排放量大、应用范围广的汽车、电器等用能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率先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在金昌市、嘉峪关市开展低碳产品推广试点。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购买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补贴。积极推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分时电价。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合理配置。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分区域分时段的差别收费政策。
加强技术示范应用,实施一批低碳技术示范项目。交通领域重点推进兰州市轨道交通、水上公交、公共自行车等方面技术研发。
建立公众参与激励机制
工作落实不到位将被曝光问责
《意见》指出,健全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的组织机构,建立鼓励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激励机制。对《意见》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要纳入到各地区、各部门政绩考核体系,对各市州政府完成碳强度下降等约束性指标情况等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考核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