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应急中心积极应对和防范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10.08.2017  16:44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能力,有效提高灾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效能,在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和新疆精河县6.6级地震发生后,省环境应急中心立即开展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防范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落实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紧急分配任务,形成前方(现场人员)深入灾区、后方(在兰人员)适时机动的工作格局,确保现场勘查和信息报送两不误。

二是预防为主,做好先期调度。第一时间对我省14市州(特别是受地震直接影响的甘南州、陇南市、天水市和酒泉市)进行预防性调度,及时掌握灾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风险管控。及时了解和掌握地震灾害影响地区(特别是陇南、甘南两地)的环境现状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四是加强值守,确保信息通畅。要求省市两级环保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切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同时,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设备等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响应,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