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分市州库存问题严重 将引导开发商适当降房价

02.03.2016  13:26

    原标题:部分市州库存问题严重,已经超过了合理区间我省将引导开发商适当降房价

  近日,省建设厅召开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住房城乡工作。今年我省城乡建设工作将突出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等任务。计划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公租房分配条件。

  全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6205万套

  省建设厅确定,2016年将实现的重点目标:其中完成《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的报批,督促完成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及全省设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6%以上,力争达到88%。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完成全省新增公租房4.620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0716万户,基本建成5.76万套(户),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安置率力争提高到50%以上。完成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93%,新增归集额180 亿元,缴存余额达到750亿元。全省城镇化率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

  房地产去库存 引导开发商降房价

  记者了解到,去年5月份,省上出台了25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房地产投资和销售企稳回升,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总量不大,但在建施工面积大,部分市州库存问题严重,已经超过了合理区间。对此,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州会同相关部门摸清房地产库存底数,因地制宜、因量施策。在消化房地产库存上,通过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促进无房到有房,小房换大房这些合理需求的释放;充分利用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引导居民自行选购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让社会主体有意愿买房。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以需求和供给双向发力解决库存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作用,鼓励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住有所居,扩大住房需求,支持住房消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公租房分配 适当放宽户籍等准入条件

  今年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新模式。年内开展贷款申请审批等工作,确保棚改开行贷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利用好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鼓励各地通过货币补偿、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切实保障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乡镇教师、医护人员,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住房需求。

  开展试点 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改革

  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大型施工企业向开发、设计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方向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从单一业务领域向多业务领域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以适应建筑大市场需求。大力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本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争取授信支持,努力开发跨区域项目,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在建筑领域开展装配式新技术研发。记者了解到,所谓的装配式建筑包括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结合我省实际,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引导建筑业企业研究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适宜我省自然条件的墙板、楼面板等配套产品,不断完善产业链,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试点工作。(记者 徐静雯)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