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游客收22次钱,庐山门票生意没人管?

03.10.2014  13:56

  央视2013年曾报道了庐山风景名胜区的“园中园”“票中票”现象,游客花费180元购买门票后,参观游览却处处受阻,“美庐别墅”、“庐山会议旧址”及19处自然景观都要额外收费。记者调查发现,时隔一年,庐山“票中票”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庐山“票中票”的背后,是一山六治的管理模式埋下的祸根。庐山分别归属庐山管理局、庐山自然保护区、庐山垦殖场,以及九江市的星子县、庐山区、九江县管辖,属于庐山管理局管辖的范围非常小,仅海拔800米以上的部分。(10月2日澎湃新闻网)

  庐山在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之时,肯定是将整个庐山景区纳入评选,绝不可能单独拆分出海拔800米以上的部分。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江西省有关方面、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宣传庐山景区时,也打的是整体上的“庐山牌”,并未明示会将这样一个景区分拆成六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又再次细分,最终以22个环节来收费经营或者特许出让经营。

  有人可能会说,购买了庐山景区门票的游客,也完全可以拒绝另掏费用,大不了就不进单独收费景点。话不能这么说,庐山景区180元门票并不算便宜,远远高出峨眉山、五台山等景区门票的价格,游客之所以愿意现场或网上买票,就因为希望以这个价格换得整个庐山景区所有景点的游览体验。如果景区内确实有个别为保护生态或历史建筑完好性,而限制接待能力的景点,调控的最恰当方式也不是单独收费,而是限定每日进入人数。

  庐山景区用整个景区的名头吆喝。这就不可避免对慕名而来的中外游客形成了严重误导。游客直到抵达各个单独收费的景点时,才知道门票拆分收取的真相。这种情况下,至少就有很大一部分游客将选择被迫另行买票——休假时间、往返庐山的交通等各项成本,都已经成了刚性投入、沉没成本,由不得游客作出有利于己的选择。

  打个比方说,如果铁路、公路运输单位把买票旅客拉上了车,却告知要单独支付登门费、座位费、选座费、空调费、安全带租赁费、行李费,不掏钱就请下车——铁路、公路运输单位同样经常受到舆论的批评,但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能把创收买卖做得如此过分的个例。

  目前至少可以确定的是,长期以来,庐山景区管理局及相关的地方单位,心照不宣的配合开展对广大游客的误导和忽悠。央视去年的报道播出后,曾有论者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指出,庐山“园中园”“票中票”,已涉嫌商业欺诈。期待今年十一长假期间遭遇了庐山“园中园”“票中票”现象的游客,能够及时诉诸法律追究庐山景区管理局及相关地方单位涉嫌欺诈的法律责任。

  在笔者看来,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授予庐山风景名胜区各项国家级荣誉的评选单位,不能继续年复一年、日复一年对中外游客被庐山“园中园”“票中票”忽悠欺骗的问题置若罔闻,应当重新评定被分拆管理经营的庐山景区,是否还有资格拥有现有荣誉,倒逼江西省及其下属的有关部门和地方尽早想办法解决庐山一山六治的管理模式。

  说到庐山一山六治的管理模式,实际上也就是不同部门和地方利益分配的问题,国内外不乏这方面的成功案例,谈不上阻碍太大无法解决。当然,庐山“园中园”“票中票”,是在收取了游客每人180元大门票后,再在21个景点单独收费,“1鱼22吃”的乱收费收益对于某些利益主体来讲,实在是不愿割舍的真金白银,有待江西省有关方面和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痛下决心使之终结。

  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