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被确定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

03.05.2016  13:31

  4月22日,庆阳市委书记栾克军、市长贠建民代表庆阳市在北京参加全国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答辩。经过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相关领导和专家的综合评审,庆阳市成功进入14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行列。

  海绵城市是比喻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徙活动更加“自然”。今年3月,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采取市级申报、省级推荐、资格审核、竞争性评审的办法,在全国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国共有20个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

  据了解,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47.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13.2亿元,省市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34.15亿元,试点期限三年,试点范围29.6平方公里。

  庆阳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和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是典型的西部干旱缺水城市。特别是作为唯一一个建在黄土塬面上的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硬化面积增加,原本绝大多数就地下渗消纳的雨水集中下塬排放,不仅造成水资源浪费,更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建设海绵城市,着力构建“渗、滞、蓄、净、用、排”六位一体的综合生态水环境治理体系,将降雨就地拦蓄消纳利用,不仅是固沟保塬的迫切需要,更是城市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选取市区北至东西大街,西至南梁大道,南至经五路,东至北京大道、仁杰路为试点范围,区域内规划建设各类海绵项目256项。计划通过3年建设,实现试点区范围内90%以上的雨水就地消纳,有效解决城市内涝及溢流污染问题,径流污染控制率达到60%,每年提供可利用雨水951万吨,减少水土流失量约18.4万吨,有效改善城市水体环境,美化城市市容市貌。(记者先朝阳 沈莉莉 通讯员郝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