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通报庆阳石化“7·26”泄漏火灾事故情况
原标题:省安委办通报庆阳石化 “7·26”泄漏火灾事故有关情况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昨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省安委会办就庆阳石化公司“7·26”泄漏火灾事故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经初步分析,着火原因为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外头盖排液口泄漏,高温渣油喷出,遇空气自燃着火,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省安委办要求全省各地和各有关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检查。
7月26日上午7时左右,我省庆阳市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庆阳石化公司)发生泄漏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办就庆阳石化公司“7·26”泄漏火灾事故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了解,庆阳石化公司一联合运行部常压装置检修后,于7月23日11时开工,25日上午8时正常运行,7月26日上午7:01,常压装置的一台压力容器(渣油原油换热器)发生泄漏引发着火,经5个小时的扑救,11:55大火被完全扑灭。经初步分析,着火原因为常压装置渣油原油换热器外头盖排液口泄漏,高温渣油(约340℃~360℃)喷出,遇空气自燃着火,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为此,省安委办要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检维修、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和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分析,制定科学可行的检维修、开停车方案并严格执行,在检维修、开停车过程中要加强监控,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要强化对承包商的管理,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同时全省各地和各有关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在开展自查和互查时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落实。 (记者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