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96件

22.12.2016  19:35

  “2016年1月,宁县太昌镇苟家村党支部书记苟治海和苟家村村委会副主任苟兴科商议,将应发放给该村27户危房改造户的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村广场、村卫生所建设费用等支出。苟治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苟兴科向太昌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截留挪用的补助资金已按规定退还……”这是近日庆阳市纪委通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一个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通过严查快处“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6件,处理57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08人。

  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开展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抓手,把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作为政治任务,一手抓制度防范,一手抓从严查处,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切实强化了基层民主监督。市纪委全面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了网络举报平台和党风政风监督微信平台,公开了投诉电话,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随时信访举报。同时,聚焦基层单位和干部在落实城乡低保、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惠民政策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扶贫开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等领域截留侵占、贪污挪用等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讯员杜世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