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近日,庆阳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着力从细节抓起,点滴之间改作风,步步为营求落实,构建起作风建设新常态。
严防死守,强化监督,常抓常新反“四风”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庆阳市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切实做到节前严明纪律发信号,节中拓展渠道抓检查,节后通报曝光严追责。
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庆阳市持续纠正“四风”,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市、县两级抽调检查人员135人,组成55个明察暗访组,对58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17条,核实问题29个,处理33人,在全市形成了有违必纠、有纠必通报的查纠“四风”氛围。
为防治“节日病”,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提高监督实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监督检查,利用票据管理系统、固定证据,提高问题发现率,先后开展了4轮明察暗访,检查市县乡机关单位、大中型超市、中高档酒店(宾馆)1000多家(次),发现账务不规范、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公物采购程序不全、消费烟酒、车辆管控不严等问题63个,市纪委全部下发督办通知。
“四风”问题涉及面广、隐蔽性强。为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庆阳市纪委在庆阳廉政网设立了“四风”问题举报专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结、露头就打。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提醒、预防和纠错,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015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84件,处理党员干部129人;市直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19.5%、公车运行费同比下降12.6%,共计节约资金961万元。
量化标准,靠实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篱笆墙”
定位准,则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庆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探索推行“1+2+5”工作模式,委托省委党校专家对全市“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进行更为深入的总结研究、深化提高,修改完善了《中共庆阳市委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层层制定“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六类图表”,量化任务、定职定责,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了“四个必谈”要求,与班子成员、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和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多轮次约谈,16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纪委全会述纪述廉述作风,组织开展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2次,119名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考试。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年共对套取扶贫资金、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违规收费、工作滞后等42起典型问题,和31起党政问责案件落实了“一案三查”,先后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152人,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庆阳市启动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成立4个巡察工作组,重点对3个县区的6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对涉及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惠农资金落实、以权谋私等方面的50件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市、县区纪委审查,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不管是违规的小问题,还是违纪的重要线索,庆阳市坚持一个都不放过,在依纪依法追究违纪人员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市纪委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起,处理党员干部7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并全部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
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探索推行了“三查三办”办案模式,即:主动出击,直查直办;靠实责任,督查督办;集中攻坚,联查联办。对上级交办信访件、涉及领导干部等重要案件线索和社会反响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案件,市纪委实行全员办案,确保了调查到位、处理到位、快查快结。
2015年前10个月,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31件,初核689件,立案159件,结案154件,给予227人党纪政纪处分。(记者先朝阳 通讯员杜世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