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执结十四年“骨头案”

17.11.2014  18:43

   中国甘肃网11月17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首席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李存瑞)11月7日上午11时许,庆阳市华池县粮食总公司负责人一行六人将一面写有“敬赠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心系群众、执法如山’”八个字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送到华池县人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2001年3月,申请执行人华池县粮食总公司将该公司所有的房屋租给了被执行人黄荣、康霞开办甘草甜素厂,合同期满后被执行人康霞却占为己有,拒绝归还。后经华池县法院悦乐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黄荣、康霞在十日内交还房屋,并给付华池县粮食总公司房屋租赁费1.5万元。判决生效后,康霞拒绝履行义务,霸占房屋14年拒不归还,历任执行工作人员遭其辱骂碰壁,致使该案成为积存14年的“骨头”案。

  2014年5月13日,华池县法院抽调执行局、法警队等庭室精干力量奔赴粮食总公司悦乐粮管所执行现场,在对被执行人康霞释法析理、劝解无果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康霞在拘留期满后主动归还所占房屋,并给付1.5万元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