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15年喜获297天的好天气
2015年,庆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7天,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265天目标,达标率为81.3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8,位居全省14个市州第五。市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八小时年均浓度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面对2015年一季度庆阳环境空气质量下滑到全省第10而受到省上通报的严竣形势,庆阳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先后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集体约谈会、庆阳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制定了《庆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大气质量“天数目标”和“浓度指标”,狠抓城区道路扬尘管控、重点区域车辆限行、施工扬尘集中整治、燃煤锅炉拆除、煤质管控、 “冬防”攻坚及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制定了《庆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部门分工、监测预警和应急措施。市大气办坚持按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及预警信息提示,有关通报和提示内容发送至基层管理网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和信息共享。
——强化燃煤煤质管控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所有煤炭销售点必须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煤质监测分析报告。清查和整治了81处煤炭销售点,在各城区主要入城路口设置了煤炭质量检查站,有效控制了高硫高灰分煤炭销售和使用,加大了无烟煤、洁净煤、型煤推广和清洁环保炉灶的使用,减少了大气污染。
——强化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和餐饮油烟治理。全市共淘汰或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87台,煤改气或清洁能源替代等改造锅炉7台,查封锅炉30台,治理和改造燃煤锅炉18台,在部分锅炉用户推广运用了空气源热泵技术,建立了辖区淘汰、治理、改造和新增燃煤锅炉的管理台账。治理餐饮油烟门店328个,清理流动烧烤食品摊点300多处。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督促全市144家施工工地落实了扬尘管控“654”措施。处罚未覆盖的渣土拉运车辆520辆,违规工地13处;在主城区配备洒水车10台、湿法吸尘车5 辆、高炮喷雾车4辆,不间断开展洒水抑尘、喷雾降尘工作;对城区10条主次干道破损路面进行了维修维护,对裸露土壤进行了绿化和硬化;对煤炭、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物料堆场通过采取封闭性或半封、覆盖措施。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年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840辆,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奖励资金8辆。办理“环保达标”转入、转出备案1426家。西峰城区投运环保新能源公交车86辆,1079辆出租车全部为油气两用车辆。
——强化秸秆禁烧管理。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监督检查防治大气污染的通知》,市、县区环境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在重点城镇、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开展了巡查,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每天在市电视台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在《陇东报》周末版发布空气质量周报,每月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市区空气质量状况。督促国控源企业每月开展自测,按时上传并公布自测结果。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国控源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及时公开监督性监测结果。(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