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7.07.2014  10:50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民政厅2014年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六大体系建设即:“防控体系、预警体系、报灾体系、救助体系、宣教体系、责任体系”为总体目标,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着力抓了一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为了全面提升全市灾害信息员自身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灾害信息员对灾害损失评估、灾情统计报送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基本知识的熟练掌握,我局与6月18日对全市县乡灾害信息员130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8县区民政局从6月19日至7月10日前,分期分批对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全员轮训,建立了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对部分责任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了调整,确保了灾情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

加强救灾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质储备。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能力,逐步完善全市救灾装备和救灾物资购置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分年度提出了市、县、乡救灾装备配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的购置计划,并按照有重点、分批次组织实施,尽快改善救灾装备落后,应急救灾物资不足的现状。目前县区按照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卫星电话、手持终端、摄像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喇叭、应急照明灯等救灾装备,根据需要采购了储备了12大类30多个品种救灾物资。对去年调拨的救灾帐篷进行了清理回收,对缺损的全部做了维修,确保安全使用。另外,正宁县为村级灾害信息员每人配发了一步报灾手机,镇原县为村级灾害信息员每人充值话费100元。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为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帮助农村受灾群众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2013年,我们在西峰区和庆城县进行了试点,确定保险金额为10000元|户,保险费为10元|户,比例为县区政府在财政资金中给予30%保费(3元)补贴,剩余70%保费(7元)由参保农户承担。 今年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保险金额为20000元|户,保险费为20元|户,比例为县区政府在财政资金中给予40%保费(8元)补贴,剩余60%保费(12元)由参保农户承担。制定了下发了全市《2014年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摸清和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基本现状,建立住房保险基础信息,规范业务操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赔服务;组织机构,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由市县民政局、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组成联合工作组,由民政牵头,人保财险公司配合,深入8县区对农房保险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目前,各县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开展良好,部分县已完成任务的35%。

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救助政策。 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减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意见》,明确要求,着力抓好灾害信息管理这个基础,灾害救助评估这个盲点,灾害救助这个关键点,救灾物资储备这个重点,农村住房保险这个亮点,努力突破资金投入这个难点,抢险救援队伍这个薄弱点,切实形成有效应对自然在害得强大和力。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规范管理,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庆阳市《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 (庆阳市民政局        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