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顺利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4.03.2016  09:16

十二五”初,省政府与庆阳市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十二五”末,庆阳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4714.38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7%),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827.75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7%),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0900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9400吨以内,与2010年的1.41万吨、1.34万吨相比增幅分别控制在48.0%、45.0%以内。

几年来,庆阳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环境质量已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庆阳市共投入资金7.93亿元,实施污染减排项目129个,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25家,核发企业排污许可证141户,配套建成城市集中供热站脱硫除尘设施29处,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8万吨,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厂的目标。累计共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33.35万枚,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377辆。止2015年底,庆阳市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控制在14682.47吨以内,较2010年下降7.2%,超额完成0.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780.90吨以内(2014底提前完成),较2010年下降9.4%,超额完成2.4%,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6229.35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5941.03吨以内,与2010年的1.41万吨、1.34万吨相比增幅分别为15.1%、18.9%。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