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院调研公诉、未检工作
4月20至24日,庆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元珠组成调研组赴西峰区、环县和庆城县院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近年来公诉、未检工作情况及三机关沟通配合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
张元珠在西峰区、环县、庆城县院分别主持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先是主持召开由办理公诉、未检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及主管副检察长参加的座谈会,以公诉、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为主题,然后主持召开由部分侦查人员、法官、律师及员额检察官参加的座谈会,以三机关在办案中相互沟通、配合、审查起诉环节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定类案证据指引、三机关人员互派挂职可行性等为主题。
张元珠认真听取了三个基层院主管检察长工作汇报,与参加座谈会的检察官、法官、侦查人员、律师进行了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对于基层司法办案实践中存在的困惑及棘手问题进行了客观回应。座谈会准备充分、发言踊跃,在一定层面上摸清了基层工作现状、听到了基层声音,发现了急需解决的问题。调研的三个基层院工作各有特色,如西峰区院的未检工作、环县院的以案释法工作、庆城县院的信用卡诈骗案类案办理、对侦查机关另案处理嫌疑人监督工作均具有特色,值得总结推广。
最后,张元珠对公诉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要切实转变观念。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重要业务之一,办案任务相对较多,但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必须主动为检察工作整体发展进行前瞻性谋划、创新担当、增色添彩;二要准确定位监督角色。监督工作要客观、公正,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要合情、合理、合法,突破惯性思维。特别要注重对于类案侦查、定性、判处不一等问题的监督;三要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参酌作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入额检察官角色转换、责任意识有待转变,独自决定和负责的担当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很有必要结合各自实际组成三人小组联席会议,对所有案件进行把关;四要强化沟通和配合。把人来人往和文来文往有机结合起来,在办案中相互提醒、帮助和指导,必要时面对面沟通,达成共识,减少分歧。公诉部门要注意在重特大案件介入的基础上扩大对于新型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五要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在审查起诉环节,必须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结合审查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在案件审查报告中作出客观分析回应。六要相互照顾彼此关切。由于三机关考核评价体系不一,导致各自办案导向不同。要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照顾彼此关切,但前提是必须依法和客观公正。七要从根本上转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理念。未成年人因其心智发育不成熟、三观尚未定型,诱发犯罪的因素复杂。所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理时必须审慎,防止先入为主。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如何通过司法行为使其回归社会,把教育挽救放在第一位。其次再综合考量犯罪原因、主观恶性、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严格依照法律政策,体现从宽的一面,通过各种恢复性司法措施进行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