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通知》:两节期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

28.12.2015  10:50

  原标题:庆阳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元旦、春节将至,12月25日,庆阳市纪委发出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纪律要求和庆阳市市委、市政府“六个不准二十个严禁”,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远离违纪违规红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坚持预防在先,重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报销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要强化责任追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问题突出、“四风”禁而不绝,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通知》还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12388、8237191、8237312;举报网站:庆阳廉政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举报信箱:庆阳市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email protected])。(记者   何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