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果丰硕

14.08.2017  17:53

      2015年7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甘肃等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庆阳作为全省8个试点地区之一,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试点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庆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该市两级院坚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结合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紧紧抓住基层院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这项重点任务,该市院先后召开4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摸排线索、亲临办案一线、亲为案件解难,9名基层院检察长、10名分管检察长亲自或参与了线索摸排,对提起公益诉讼的13件案件,基层院检察长均参与了办理,市院检察长亲自把关,逐案进行了审查。同时,该市院党组还以写信的方式,把压力和责任传导给基层检察长;邀请省院领导与市县两级院共同谋划,主动约谈9名基层院检察长,2016年年底,仅用2个月时间就起诉8起案件,截至目前,共摸排案件线索49件,履行诉前程序50件,提起诉讼13件,当庭宣判9件,检察机关均胜诉。通过诉前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共恢复、保护被毁坏林地、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开垦和占用草原地223.9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93.9平方公里,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3.6公里;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污染物企业20家,督促行政机关投资159.5万元建成2个污水处理系统;促成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21处;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99万元,促成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7349.9万元。   
      拓宽线索来源是基础。该市两级院紧紧抓住摸排线索这个关键节点,认真审查公安、法院办理的案件,目标性地向环保、国土、食品药品等领域延伸辐射,先后发现线索11件。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线索,经对全市食药局、环保局2014年以来办理的953件行政处罚案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国土资源部门2008年以来办理的300多件土地出让金案件进行抽查,共发现线索27 件,履行诉前程序后,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3万元。在新闻媒体中发现线索,高度关注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事件,如2016年3月,该市院领导看到《陇东报》关于西峰区什社乡武家川河流严重污染的报道后,发现西峰区政府疏于监管,致使生活污水、企业排放污水流入河道,污染了水源。经发检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治,目前武家川河流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西峰区政府投资2.3亿元正在建设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  
      创新工作方法是保障。庆阳检察机关党组强化与各方沟通协调,打开试点工作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接受领导支持就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要求、措施方法、时间节点等及时向当地市委、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主动接受党委和人大的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在诉前向县区主要负责人汇报说明,与被诉单位的上级机关沟通,增强认识,达成默契。加强三级检察院联动,所有提交审批的案件都由市、县两级院同志共同汇报,当面请示,悉听省院的意见与建议,补齐短板;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沟通的工作通知》,从诉前建议,到诉讼中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诉讼请求拟定、法律适用、文书起草等各个环节,都坚持与基层办案同志逐项协商,共同把关。对个别力量单薄的县院,抽调其他县院骨干予以协助,并组织各院民行干警一起外出考察,一起旁听每起开庭案件,一起观摩庭审,共同商讨,相互借鉴,共同应对困难,形成工作活力。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达成《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共识》,就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庭审中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指导。加强与专门机构沟通, 涉及办案人不能理解的专业性问题,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实地勘察,出具专家意见,确保诉讼案件准确有据。   
      彰显社会效果是目标。通过两级院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在庆阳有效促进了依法规范行政,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有效提升了公益诉讼影响力。10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使得行政机关认识到了不依法履职的危害,促进了依法行政。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已经正式确立。该市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新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更新监督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借鉴有益经验,持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好发展,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