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综述

03.06.2015  18:19

古有百姓俗语“八百里秦川,不如董志塬边”夸赞,今有文人赋诗“董志塬头显奇观,茫茫平原远接天,麦带金波连云涌,树幻绿舟逐浪翻”称颂。走进初夏时节的红色庆阳,处处鲜花怒放、碧浪涌动,穿行村镇乡野,一幅幅幸福美好新景象跃入眼前:宁县长庆桥镇文化活动广场焕然一新,正宁县罗川社区崭新水泥村道平坦宽敞,华池县荔园堡村新农宅建设整齐划一,西峰区李岭村休闲农业产业如火如荼……这方水土这方人的勤劳勇敢、聪颖智慧,终让大自然将这片黄土塬演绎成了“产金出银”的沃野热土!

三农工作,在近72%为农村人口的甘肃,显然是“重头戏”;同样,在71%以上是农村人口的庆阳老区,更是绕也绕不开的“重点话题”。整合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一个个强农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两免一补……一笔笔惠农资金次第合规发放,在庆阳市上下全力做好三农工作的进程中,庆阳市检察机关以“七个一”为标准,以“七个不准”为制度,对涉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流向、强农项目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检察监管,有力保障着庆阳市三农工作向“强农、惠农、富农”的目标扎实迈进。显然,由甘肃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的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题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已经在庆阳大地上取得了显著实效,一个“用法治思维助力三农,用责任担当服务群众”的创新工作模式,正在成为庆阳市检察机关的又一张亮眼名片。

构建检察服务网络

完善涉农规章制度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甫一开始,为了破解检察机关距离群众较远的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庆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协商,决定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基层检察室。很快,覆盖全市,按“七个一”标准设立的“检察室”或“检察联络室”在庆阳各地陆续建立,一个“坚持群众路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检察服务网络迅速织就。截至目前,庆阳市两级检察院在全市8县区建立检察联络室126个,乡(镇)设立检察室126个,村(社)设立检察联络室1313个,选聘检察联络员1817人,实现了省检察院提出的“全覆盖”目标。

在专项行动中,庆阳市检察院通过案例分析和走访调查,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公开”有名无实、“村账乡管”流于形式、上级监督管理不力等是造成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此,庆阳市检察院从完善涉农规章制度着手,全面开展了助力乡村组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工作。一是监督各涉农部门、乡镇、村社必须做到各项惠民政策要公开、各类资金总量要公开、资金分配情况要公开“三个公开”;二是就惠农政策种类、资金总量和分配情况,监督县区涉农部门向各乡镇公开、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各村社组织向全体村民公开“三级公开”;三是明确公开方式,并达到实效性、及时性、真实性“三性”目标。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依托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结合办案和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涉农部门、乡镇、村社建章立制,形成了一整套涵盖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完备制度体系,使各项扶贫惠农资金管理有序、使用有方、发放有据,切实提高了专项行动工作实效和基层组织依法管理的水平。

规范惠农资金管理

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专项行动开展后,为了迅速取信于民、打开局面,庆阳市检察院率先亮剑,就惠农资金管理、涉农矛盾纠纷等问题,推出了“一个全面清查、三个专项调查”行动。

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各县区检察院全面开展了涉农项目和惠农政策资金集中清查,对2011年至2013年三年来全市所有国家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通过进村入户,和村民面对面,查看《明白册》、“一折统”,查阅信用社拨款记录,核对花名册农户姓名、账号等方式,进行摸排梳理,通过掌握项目牵头单位、资金总额、资金去向、实施标准、实施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共清查退耕还林生活补助等涉农惠农资金72项,监督落实未到位资金730万元,发放检察建议书16份。

从2014年3月1日起,市县两级检察院又陆续展开了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调查,退耕还林资金专项调查,农村居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农机具补贴专项调查,挥出了三记有力重拳。三项调查,均是对2011年至2013年国家、省、市下拨的相关资金资料进行了摸清底数、确立重点,各县区检察院在各自县区选择1—3个典型乡镇、村社进行了逐户调查走访。截至目前,经过专项调查,共立案查处贪污、挪用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扶贫开发、农资综合补贴、社会保障资金等犯罪案件54件86人,批捕涉农刑事犯罪案件40件63人,起诉涉农刑事犯罪案件64件159人。通过努力,使全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有序,有力保证了专项资金真正惠及于民。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庆阳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入乡、进村实地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困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并着力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矛盾,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已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90次,调处矛盾纠纷55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高干群法治观念

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庆阳是农业大市,农村基层干部人数较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然成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庆阳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王如涛介绍道:“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到千家万户的关键所在,如果工作不到位,势必会造成社会议论多、群众意见大的不稳定社会氛围。

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警示教育,庆阳市检察院对近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选取了全市2011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作为素材,协助8个县区检察院制作了涉农职务犯罪可移动式警示教育展板,陈列于乡镇检察室,流动于巡回宣讲地,用身边的事,教育了身边的人。《涉农法律知识读本》《涉农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职务犯罪罪名解读》……1.5万多份各类宣传资料,发放到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手中,还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260场次,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认知度;依托正宁清官文化和红色文化建立的罗川社区警示教育基地,先后共接待各类参观人员5000余人次,更是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预期效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干群法治观念,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明确知晓“法律是高压线,是禁区”。

在专项行动中,庆阳市两级检察院还加强与基层党委和涉农部门的联系协作,不断强化服务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县区检察院普遍建立了联络机制,经常与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难题;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对涉农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在网络上建立了涉农政策、资金发放、项目实施信息库,方便群众查询,还为发现线索,查处犯罪打下良好基础;建立了监督服务机制,在检察室、检察联络室设置公示栏,公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涉农政策、资金发放等内容,使扶贫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制作专项行动服务指南、便民联系卡和意见箱,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建立了定点包联制度,普遍实行检察机关领导、业务部门和干警包联涉农部门、乡镇、村社制度,确保联系服务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庆阳市两级检察院戮力践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强力保障下,庆阳市全体检察干警用法治思维助力三农,用责任担当服务群众,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工作大局之中,有力地促进了庆阳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万丈高楼平地起,枝繁叶茂缘根深。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之下,庆阳市检察机关将竭心尽智在实处、真抓实干求实效、锐意进取求突破,不断把检察监督的触角深植于基层、贴近于群众,在助力三农工作、服务群众民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努力向权力运行阳光廉洁、惠农资金运行规范、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社会繁荣稳定的美好目标坚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