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开展苗林结合产业培育市级验收

23.07.2014  11:35

    为全面掌握和客观评价2014年度全市苗林结合产业培育请况,7月15日,庆阳市抽调市委农村作部和市督查考核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工作人员20名,组成5个组,利用40多天时间,对全市苗林结合培育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此次检查验收采取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办法,依据各县区、林业总场上报的自查验收结果,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查验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千亩荒山造林和个人及团体造林或育苗等情况,核实地类、造林(育苗)树种和密度及造林(育苗)面积等,调查苗木成活率,并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同时,对出现培育地块权属不清、面积达不到要求、在塬面和川道耕地造林育苗、整地未栽植、密度达不到要求及2013年秋季以前造林的不予验收。

    为此,庆阳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督查考核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苗林结合培育检查验收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督查考核局,林业局办理日常事务。同时组建苗林结合培育督查组,对各个小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苗林结合产业培育是庆阳市2013年经过充分调研实施的,将其作为农民增收致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给予扶持,每年完成苗林培育100万亩,实现“七年再造一个子午岭”  的目标。(甘肃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