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督查

12.08.2014  11:18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近一个月以来,市上派出两个督查组深入7县1区就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以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开展。两个督查组深入8县区共查看了17个乡镇32个村32个组7个社区,走访城乡居民379户(其中:农村低保家庭270户,城市低保家庭62户,非低保家庭47户)。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按照省、市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和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低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发展其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在行动上,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城乡低保集中整治活动和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作了周密安排部署,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集中整治活动安排到位,措施具体,责任到位,时限明确,核查扎实,问题查找彻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很大提高。通过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和半个月“回头看”活动,全市共摸排问题乡镇24个村32个社区13个,归纳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城乡低保突出问题6类,接待信访群众282人次,清退城乡低保对象3308户9021人,调整新增低保对象2550户7878人。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个别县、乡政府社会救助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确定保障对象时,没有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完全依靠村、社区的评议认定低保对象,乡镇领导和民政干部没有全程参与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二是政策执行不严格。主要存在保障对象不准,类别划分不合理,居民家庭人口、经济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调整等问题。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主要存在对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不彻底,流于形式,部分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理解不透彻,一知半解,概念模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对偏远地区政策宣传留有死角,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率太低,只知享受低保,但对申请条件、补助标准、保障类别、救助程序等政策不了解,导致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误解。通过满意度测评,环县、庆城县、华池县、正宁县、宁县群众政策知晓率仅为80%,合水县、西峰区、镇原县群众政策知晓率勉强达到85%。四是档案资料不规范。主要是个别县(区)、乡镇的表册记录、个人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善,逻辑混乱,甚至出现“一支笔”签到底现象;低保证发放不及时,内容填写不规范;信访案件有记录无调查处理结果。五是低保资金发放不及时。城乡低保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发放到户,尤其是低保资金拨付至乡镇农村信用联社存在长时间滞留。六是基层力量薄弱。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加挂了机构牌子,但始终未明确机构建制、人员编制、工作力量,同时,社会救助部门联动机制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核对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镇民政工作站力量薄弱,大部分乡镇民政工作站只有3名工作人员,并身兼数职、调动频繁,不能专职从事民政工作。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督查情况作了认真梳理总结,下发了《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和措施。一是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意识。国发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强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工作职责”。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切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意识,把低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有力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二是开展好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各县区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结合城乡低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能够举一反三,查遗补漏,再加力度,再强措施,扎实整改,确保实效。三是加快推进核对机制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仅服务与社会救助,而且服务于各项公共财政对居民家庭的困难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实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核对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想方设法建立实质性核对专门机构,明确人员编制、配齐工作力量,确保核对工作尽快运转,为准确认定各类救助对象提供基础依据。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要加大低保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尤其是直接落实政策的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熟悉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二要加大群众政策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册、编发手机信息及各种媒体的方式宣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尤其要对交通、信息不发达的偏远区域进行重点宣传,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达到85%以上。(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    曹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