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查处商标侵权

08.09.2016  16:39
   

近日,庆阳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徐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从事经营活动,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市局接到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举报称,徐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周黑鸭”商标从事经营活动,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徐某4月份从他人手中转来该店后,虽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变更登记,但其门牌、装璜、包装袋及标牌上却使用了与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周黑鸭”一致的图形、文字,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且本人不能提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委托或授权书。

当事人徐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周黑鸭”注册商标,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既侵犯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