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努力推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

26.04.2016  11:38
    今春以来,庆阳市林业局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同发展,突出苗林培育和林业改革,创新形式,采取八项措施,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规划。坚持“整流域规划、规模化治理”原则,把造林任务优先安排在城镇、村庄、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把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建设任务向贫困区域倾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通过发展苗林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共同发展的双赢之路。庆城县坚持整山、整沟、整流域连片发展,建成3万亩以上苗林示范点1处,建成万亩以上苗林示范点5处,连片治理面积达到8.59万亩。宁县规划4个万亩整流域栽植示范点和4个五千亩示范点,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引路、制定扶持政策、培育苗林产业大户,推动全县苗林培育产业发展。
  抓质量。认真落实工程招投标、质量事故追究和工程监理等制度,全程跟班作业,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尊重自然规律、适地适树、规划先行,科技兴林,提高优良乡土树种造林比例,保证良种壮苗供应。正宁县对没有涉及退耕还林的农户,设计“核桃+油松”、“核桃+大葱”、“核桃+紫苏”等立体间作套种模式,大力发展经济林,既达到了生态效益,提升了苗林产业的经济效益。
  抓责任。把苗林培育纳入县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市林业局分别与各县区、相关科室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生态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进一步靠实县(区)落实林业工作主体责任、市局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形成推进林业工作的整体合力。
  抓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优化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县属国有林场,全面实行“四项”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管理。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为发展生态旅游奠定基础。继续推进以“五项制度和一个体系”建设为中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合作化组织建设,壮大林下经济。
  抓管护。积极汇报市人大,提请出台《庆阳市封山禁牧条例》,为森林资源管护提供法律依据;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防治工作。加强护林员培训管理,切实靠实管护责任。加大对违法盗伐林木、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封山禁牧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抓机制。落实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团体、民营资金投资造林,拓宽融资渠道。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打造一批造林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示范点,强化典型引导。继续探索完善苗林培育模式、链式管理、联合考核、成效检测、苗木销售新机制,激活活力,增强后劲。庆城、华池、宁县今年财政列支苗林专项经费均在1000万元以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大力扶持苗林产业发展。
  抓督查。市林业局推行县级干部包抓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4月中旬市局派出八个督查组,对八县(区)苗林培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县级自查、市级复查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执行跟踪检查和抽样复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春季、秋季造林期间,每10天通报一次整地、造林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抓考核。对苗林培育工程,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局汇报提请市政府组织发改委、财政局、督查考核局、林业局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联合考核验收,增强考核的公正性、准确性。苗林培育考核验收,不仅要核查今年完成面积,还要核查往年成活率与保存率。继续开展整流域造林成效定时定点检测工作,为全市生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