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管理办法严控扬尘污染

06.08.2015  13:01

庆阳市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庆阳市政府以政府令公布了《庆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三条,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等方面扬尘污染防治的措施和要求,对气象预警、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举报投诉受理、文明施工考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是庆阳市首次针对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制定出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办法》规定,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封闭围墙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施工工地进出口应当设置洗车平台和清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带泥轮胎、车身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粉状装物料的车辆,必须密闭运输,符合防尘要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土方、拆除工程作业将被“叫停”;城市城区重点区域道路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并定时洒水喷雾降尘。

办法》同时还规定建设施工工地现场应当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标志牌,公示扬尘控制责任、措施及环保举报电话、监督员电话。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和西峰区政府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根据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调查处置。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除了被曝光,还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停工整顿,并可最高处罚款2万元。(庆阳市环保局 李鑫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