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08.09.2015  13:10

   中国甘肃网9月8日讯 据庆阳网报道 (记者 郝芳) 9月7日,庆阳市市委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庆阳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实施办法》在对应《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内容的基础上,比较具体地明确了干部“下”的情形、程序和方式等有关内容,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市有六类干部将下:一是到龄免职(退休)。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二是任期届满离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明确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同时,明确提出市、县(区)直部门中,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管钱、管人、管物的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任职5年以上的应予交流。三是问责追究。《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补充完善了问责追责的相关内容,明确了问责的方式和程序。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创建“三个生态”的发展理念,提出对精准扶贫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由于自身工作原因完不成精准扶贫任务的,在精准扶贫中弄虚作假、造成资源及资金严重浪费、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的,违反市委《关于弘扬南梁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的安排意见》所列情形,不能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项目建设新导向、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拓宽融合发展新路径、消除基础瓶颈短板、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明显落后的,贯彻落实生态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查处不力的将问责。四是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和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五是不能正常履职调整。对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非组织委派离职学习和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等有关情形,明确了处理规定。六是违法违纪免职。明确了干部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将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