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4.11.2015 10:1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庆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庆阳市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明确提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兴办各类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慈善活动,发挥志愿服务在慈善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捐赠,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对接机制,实现慈善救助全面、公开、透明。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激励扶持政策。在税费减免方面,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并按规定给予优惠,倡导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渠道,各级政府要对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组织给予表彰。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推行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领导,民政、教育、文化、财政、人社、工商、税务、宗教、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等部门和组织参加的慈善事业联系会议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慈善事业转型升级,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的空间和活力。
(庆阳市民政局 周甜)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11.20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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