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全面落实《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改善空气质量

31.08.2015  13:02

庆阳市政府公布《庆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市直环保、交通、住建、环卫等部门立足本职,全面落实《办法》,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市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立足本职,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等方面扬尘污染防治的措施和要求,要求市区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封闭围墙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应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施工工地进出口应当设置洗车平台和清洗设备,要求出入车辆带泥轮胎、车身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粉状装物料的车辆,必须密闭运输,符合防尘要求。城市城区重点区域道路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并定时洒水喷雾降尘等。同时还要求,建设施工工地现场应当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标志牌,公示扬尘控制责任、措施及环保举报电话、监督员电话。市环保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

目前,市区每天出动洒水车辆14辆、清扫垃圾车辆7辆、垃圾清运车辆84辆,日均清扫垃圾400吨、洒水1300多方。同时,对城区116个建筑工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划分了车辆限行区域,设置了限行宣传牌,对80台立式锅炉限期拆除,对5处集中供热工程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对50个盈利性和机关事业单位供热锅炉限期改造,对重点区域餐饮门店全面进行了排查,对油烟排放进行了整治。

截止8月30日,优良天数共181天,占2015年已监测天数的75.1%。1月1日至8月30日,PM10日均值为95ug/m3。(庆阳市环保局 张艳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