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03.03.2015  10:44

  原标题: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5年2月7日在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振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算、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计划和预决算执行依法履职,保证全市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断强化宏观调控措施,妥善化解各种不利因素,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积极保障改善民生,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调整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决议,对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进行了适度调整。审议了《关于庆阳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融资方案的请示》,作出了决议,同意在项目建设期内,由市人民政府自筹项目资本金,以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贷款15亿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并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严格监督执行。

  重大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主导性带动作用。常委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对陇东汽车城、甘肃中盛公司、核桃峪煤矿、长庆油田采油七厂、西合二级公路等30个项目的现场察看,代表们深切感受到了重大项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这些项目的建成,将使全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产业发展支撑不断增强,瓶颈制约逐步得到缓解,也将带动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对项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建议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土地供给、市场融资等工作,加快重点项目进度和质量,努力营造活力迸发的经济生态。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部分县区和乡镇,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产业支撑带动能力较弱、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强化机遇意识,完善规划体系,建立保障失地农民安置制度,积极运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围绕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甘肃东部重要门户城市的目标不断优化城镇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承载能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常委会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全面发展民生事业,积极推进覆盖城乡、设施完善、均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市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等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审议意见书,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快速发展。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基层农经服务指导不到位、政策扶持效果不明显、农民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扶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建立健全农业经营管理服务体系等建议。市人民政府积极吸纳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基础。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常委会讨论修订了《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依据人大信访工作特点,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使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19人(次),登记受理信访案件37件,办结34件(次)。

  三、坚持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着力加快社会治理改革发展,推进法治庆阳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司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全市法治环境。

  规范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迫切需要。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持续抓好能力素质提升,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解决好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执法程序更加公开,案件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文物保护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完善文物管理体制,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对常委会提出的执法检查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大市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分解有关部门落实,有力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一种有效手段。常委会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纸质报备审查与网上电子报备审查同步运行体系,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了备案审查时效,提升了审查质量。全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4件,提出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建议1件。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和法院、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7项专题调研活动,提交调研报告6份,提出意见建议30多条,多数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和相关工作中采纳。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把提请任免干部的材料送审关、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行票决。一年来,依法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代市长1名、副市长1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4名;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29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6名;接受辞职6名,免职5名。

  四、坚持完善措施、强化服务,着力保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扎实推进“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常委会报请市委批转印发了《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之家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代表之家”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对创建工作及时开展督查指导,召开现场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共投入经费310万元。全市已创建146个标准化“人大代表之家”,116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工作办公室,配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251名,高标准建“家”,高质量管“家”,高效率用“家”,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继续为代表订阅人大工作专业性报刊杂志,寄送相关资料,保证代表学习所需。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为代表讲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法律法规和代表履职知识。组织46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组织15名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培训班,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制定了《庆阳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全年组织28名市人大代表参与市纪委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组织123名省、市人大代表出席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汇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活动和建议办理现场会;组织14名省、市人大代表赴八县(区)参加全市重大项目调研;每次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让部分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参加,既扩大了常委会审议工作的透明度,又提高了审议质量,有效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制定了《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活动安排意见》,印发了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履职情况登记表,对代表履职活动作出评价,使代表活动更加规范,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加健全。针对市人大代表主要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市财政下拨县区代表活动经费34.6万元,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继续深入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和特困户农业技术、技能培训、成立扶贫互助基金会等方面积极开展智力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帮扶和物资帮扶,全市8028名各级人大代表,有7144人参与了“双联”行动,帮联贫困村919个、贫困户10828户,协调争取帮扶资金3.18亿元,帮办实事6400多件,较好地发挥了先锋带动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落实办理任务,靠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市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督查考核,促进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常委会各工委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截至2014年10月底,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交的10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8件,占提交建议总数的45.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5件,占提交建议总数的42.9%;因条件限制或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12件,占提交建议总数的11.4%;办理效果总体好于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