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上半年落实环保“五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5.07.2015  20:29

庆阳市上半年落实环保“五项”措施,确保了各项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落实环保责任。持续落实环保主体和监管责任,多措并举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全面落实省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邀请省环保厅对我市非公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新法和责任规定等方面的辅导培训,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了新法宣讲。

二是加强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按计划组织开展了128户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105户企业下达了整改要求,对停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是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在前两年试点推进的基础上,对46户企业安排开展了自查整改、手续完善、整章建制和自评工作,43户企业已经上报了自评结果。

四是严格执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执行“6+1”监管模式,上报公示了市、县“网格化”监管方案。

五是信息公开。定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在庆阳环保网发布当月地表水、饮用水源等监测结果,在庆阳电视台、《陇东报》和庆阳环保网定期、实时公布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按要求公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控源重点污染源监管等信息。(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