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完成去年为民办实事提标任务

14.02.2017  09:32

  日前从庆阳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庆阳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549户41526人,发放保障金16809.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7513户344264人,发放保障金6091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8783户10043人,发放救助供养金4839.16万元,省列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提标任务全面完成。

  据了解,2016年,庆阳市积极落实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了《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3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各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持续加大提标幅度、提高保障水平,保证了为民办实事一件不少、一步不落、一个不漏。

  2016年,庆阳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在上年基础上提高了15%和20%,比全省指导标准分别高出5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85元和328元,4.3万余名城市困难群众人均年增加收益672元。在农村低保提标过程中,实现了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一、二类保障对象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了3420元、2988元,全市13.81万名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突破脱贫线。同时,集中、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补助标准也较上年有了提升,在落实省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集中、分散供养对象县区配套补助资金标准,分别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0元、600元提高到1000元、755元,使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每人每年6000元和4680元。(记者先朝阳 通讯员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