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得实

22.01.2015  12:10

  中国兰州网1月22日消息 (记者先朝阳)记者从庆阳市1月20日召开的专题市委常委会议上获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庆阳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约谈开展到位、责任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庆阳市引入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理念,聘请专家组成立课题组,从去年5月开始,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准化建设的探索。按照这个标准化体系,庆阳市委通过把责任指标细化量化,照单认领,签字背书,解决了落实“两个责任”飘在空中、浮在水面的问题,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在“两个责任”的履责路径上,庆阳市委制定了标准化的责任指标、多样化的责任内容、透明化的责任清单,并形成了“1+2+5”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模式。即通过一本“两个责任”标准化《工作手册》,两本理论和法规资料汇编,五张工作图表,具体直观地指明了“两个责任”的落实要求和路径。这一体系推行以来,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也让党委“倒逼加压”,担起了应担之责,纪委“瘦身”,尽起了应尽之职。2014年,庆阳市委先后多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督查,先后通报典型问题15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7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4次169件,党风廉政建设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