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途径成效明显 

03.03.2016  16:46

      今年以来,庄浪县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检察职能,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未成年人犯罪比以往有明显减少。
      一是结合办案,加强跟踪回访。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立专门联系簿,记录各类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由侦监、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定期对涉罪未成人的服刑情况、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跟踪和检察监督,确保未成年罪犯得到有效监管。
      二是多方联动,加强综合治理。联合综治办、司法局、团委等相关单位,对受处罚后又犯罪的未成年人,组成帮教工作小组,确定具体的帮教责任人,针对其具体表现采取说服教育、行为矫正、心理矫治等帮教措施,提高未成年涉案人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知,增强对不法行为的抵抗力。 
      三是深入调研,加强预防整改。认真挑选理论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人心理的检察官兼任县城重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并结合办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探寻发案原因,总结发案规律, 查找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学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