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建立“三机制”创新公诉办案模式

15.04.2015  20:14

      近年来,庄浪县检察院坚持把规范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公诉部门一项基础性、常态性的工作来抓。通过“三项机制”规范案件办理。
        一是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即对轻微刑事案件指定1名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集中适用简易程序快速结案,自实行轻案快办机制以来,以1/4的人员应对了数量超过2/5的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用时均在10天以内,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办机制。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1名女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由女子检察官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和女性犯罪的案件,既有利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教育感化犯罪的未成年人和妇女悔过自新,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 
        三是建立疑难刑事案件交叉审查机制。即按照刑事案件的犯罪类型、罪名数量、侦查主体、疑难程度四种情形分类,根据检察官学历专业、办案经验、业务素质等综合能力,指定专人负责,与主诉检察官交叉审查,共同把关,分别担责。
        在受案数量逐年增加、工作负荷持续增大、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人员新老更替的情况下,该院紧紧抓住公诉案件质量这个“牛鼻子”,死死盯住影响公诉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办案,长期保持公诉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推进了公诉工作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