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三强化”加强社区矫正检察

19.12.2014  19:03

        今年以来,庄浪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强化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成效明确。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特别是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的认识。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设在各行政村的检察联络室作为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将社区矫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法律知识制作成小册子、挂图、传单,摆放布置在联络室,供群众阅读;在县城及较大乡镇开展巡回宣传,采取设点播放录音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对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开办法律讲堂、讲座等形式,开展重点法律宣传。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在做好经常性检察监督工作的同时,着眼于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2014年根据上级院的部署和该院实际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等专项检察活动。通过专项检察活动,不仅发现和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促进了监督方式的创新和监督效率的提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强化法律保障。通过受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控告举报申诉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受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控告举报申诉10余件,均已全部办结。通过定期巡回检察,直接走访矫正对象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依法处理或为其提供帮助,对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的,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解决。2014年对2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经与其所在的乡党委政府协调,为其办了低保。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服务日活动,结合该院开展的“大接访”活动,集中时间组织监所干警到各乡镇设点开展服务,宣传社区矫正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他们答疑解惑;接访中受理社区矫正方面的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线索,严格依法办理。